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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做好200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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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关于做好200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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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北京市财… 文章来源: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5 16:1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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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会计科、各培训院校:
为了进一步落实《会计法》和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贯彻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依法治国与 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思想,落实朱镕基同志对会计工作提出的“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 持准则,不做假帐”的要求,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在全社会营造会计诚信的氛围,2004 年要继续深入开展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今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重点是提高会计 人员专业素质、职业道德及会计工作质量。现将培训内容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高级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由市财政局会计处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及计划另行通 知
(二)中、初级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
1、诚信建设与会计职业道德(包括会计人员法律教育)
参考用书:《会计职业道德》,财政部会计司编写;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培训
参考用书:《会计人员工作手册》,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编写;
3、企业内控制度有关规定培训
4、《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
二、培训要求:
1、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做好培训工作,保证 培训时间不低于24小时,按照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保证培训质量。严禁挂靠、异地培训, 如发现违规者将取消其培训资格。
2、各主管部门、各培训院校、根据以上培训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会计人员要求 安排今年的培训计划,并于每月(从5月开始)25日前将下月培训计划报送财政局会计处。
三、培训用书: 为了方便培训单位用书,各培训单位可直接与图书发行单位联系。
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
2004年5月12日 |
| 会计继教录入:HiMan 责任编辑:HiM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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