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网指南 | 财经学堂 | 网上书城 | 财经社区 | 名师大家 | 财经高校 | 财经法规 | 学习卡 | 在线支付 | 求职招聘 | 下载 | 帮助
注册会计师 | 注册税务师 | 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会计职称 | 会计从业资格 | 会计继续教育 | 业界动态 | 北京市税务学校
继教简介 | 继教信息 | 学习资料 | 继教辅导 | 业界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财经教育网 >> 会计继续教育 >> 继教资讯 >> 继教介绍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招 生 简 章
推荐网校 注税面授串讲—150元赠精讲
推荐网校 07注税网上特串50元赠精讲
普通网校 2007年注册会计师辅导方案
普通网校 2007年注册税务师辅导方案
普通网校 2007中级会计职称辅导方案
普通网校 2007初级会计职称辅导方案
各科目学习资料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滨州2006年度会计人员继
关于北京市2006年高级会
关于做好200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11 14:22:00
各区县财政会计培训学校、各培训院校:

    根据财政部《会计丛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6号文件精神,
2006年要继续做好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今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重点是广泛深入
做好新会计准则的培训工作,提高持证人员业务素质、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现将培训内容及
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高级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由市财政局会计处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及计划另行通

    (二)中、初级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
    
    1、诚信建设与会计职业道德(包括会计人员法律教育)
    参考用书:《会计职业道德》,财政部会计司编写;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培训
    参考用书:《会计人员工作手册》,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编写;

    3、新会计准则培训
    
    4、企业内控制度有关规定培训   

    二、培训要求:

    1、各培训单位应严格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做好培训工作,
保证培训时间不低于24小时,按照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和计划,保
证培训质量。
    
    2、各培训单位根据以上培训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会计人员要求安排今年的培训
计划,并于每月(从6月开始)25日前将下月培训计划报送财政局会计处。

    3、各培训单位不得强制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严禁挂靠非培训学校,如发现违
规者将取消其培训资格。


                                     
                                                      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
会计继教录入:liyun    责任编辑:liyun 
  • 上一个会计继教:

  • 下一个会计继教:
  • 【字体: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诚邀加盟 --诚聘英才 --意见反馈 --帮助信息 --法律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copyright© 1999 cfeenet.com V4.0, All rights reserved.
    咨询电话:13366997675
    网络实名:中国财经教育网 通用网址:中国财经教育网

    京ICP证020361号 教育部职成司函[2005]50号 电信业务审批[2004]字第18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