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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与执业会员要求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与执业会员要求
作者:财经教育…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22 17:26:26
(一)非执业会员要求

  1.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非执业会员:

  (1)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成绩合格;

  (2)1993年12月31日前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核合格。

  2.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原发证单位取消其会员资格,收回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

  (1)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受刑事处罚;

  (3)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

  (4)无故两年不缴纳会费;

  (5)无故未完成规定的后续教育学习任务。

  (6)做出严重损害注册会计师形象的行为。

  (二)执业会员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相关法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向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成为执业会员:

  (1)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2)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2.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4)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5)因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而被撤销注册,自撤销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6)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7)年龄超过70周岁的。香港会计师公会入会及职业资格要求

  (一)入会资格要求

  完成公会专业资格课程(QP)而申请公会会籍的人士,必须:

  (1)年满21岁;

  (2)品格良好,而且是成为会计师的适当人选;

  (3)已通过公会QP;

  (4)已符合理事会有关实际经验的规定,具备3至5年的会计实务经验,具体时限依学历不同而有分别,即认可学位持有者3年、认可会计文凭持有者4年、其它学历持有者5年。由2005年1月1日开始,申请人的会计实务经验必须在受聘于公会的认可雇主/认可监督(AuthorisedEmployer/AuthorisedSupervisor)期间获取,并符合公会之实务经验架构 (PracticalExperienceFramework)的要求。

  (二)执业资格要求

  1.符合理事会所订的下列规限的公会会员可申请执业证书,在香港从事执业会计师的工作:

  ●拥有不少于四年全职认可会计工作经验(见注)。工作经验年期之中,其中最少一年经验必须于获得认可资格后取得,即是于公会注册为会计师或成为公会认可的会计专业组织会员后。如果工作经验是在取得认可资格后开始累积,规定的四年经验可减为三十个月。在上述规定情况下,认可会计工作经验必需主要和审计有关,而其中最少一年是于申请执业证书前三年在香港工作累积所得;

  ●通常在香港居留;

  ●通过公会订明的考试,其中须包括本港法律、税务或审计考试;

  ●并非按《破产条例》的涵义现正或已破产或已与其债权人订立自愿安排。

  2.执业证书每年签发一次。

  注:认可会计工作经验是指在以下两类人士的办事处任职所获取的经验:

  (1)持有公会签发的有效执业证书,并全职执业的会计师;

  (2)于一个会计专业组织管辖下从事全职执业会计师工作的人士,而该专业组织已获得公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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