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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财经教育…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2-16 21:55:17

2002考试真题

2002本网辅导题

1、200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5日
B、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25日
C、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
D、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25日
[答案] A
[解析]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即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5日。《民法通则》又规定:如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 请求权,可中止诉讼时效。但只有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正在诉讼期间出差遇险虽属中止时效的法定事由,但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至最后6个月时法定事由已消失,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

【多选题】1、下列各项中,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有( )。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
C.延付或拒付租金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
[答案]ABCD
[解析]四选项均适用《事法通则》规定的特殊诉讼时效。
【判断题】2、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发生法律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而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时间,待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答案]√

2、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人之间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其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原则是( )。
A、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B、按各合伙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C、根据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大小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D、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答案] A
[解析]对合伙损益分配原则,《合伙企业法》作了原则规定:合伙损益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损益分配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多选】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合伙人之间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依照合伙约定的比例分配和承担。
B.协议未约定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C.协议未约定的,由各合伙人按其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D.根据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大小分配和分担
E.申请人民法院裁定。
[答案]AB

3、根据企业兼并的有关规定,兼并方企业因兼并企业支付的价款数额较大或者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在取得担保的前提下,可以分期付款,但分期付款应当遵循相关规定,该规定是( )。
A、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被兼并企业产权转让成效价款的20%
B、付款期限不得超过2年,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被兼并企业产权转让成效价款的30%
C、付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被兼并企业产权转让成效价款的50%
D、付款期限不得超过5年,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被兼并企业产权转让成效价款的60%
[答案]C
[解析]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相关规定,全民企业有联营、兼并权。在企业被兼并时,兼并方企业的应付价款一般应在兼并程序终结日一次付清。如数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在取得担保的前提下,可以分期付款,但付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被兼并企业产权转让成交价款的50%。

【单选】根据企业兼并的有关规定,兼并方企业因兼并企业支付的价款数额较大或者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在取得担保的前提下,付款期限不得超过( )年,在兼并程序终结目支付的价款下不得低于被兼并企业产权转让成交价款的( )。
A.3 30%
B.2 30%
C.3 50%
D.2 50%
[答案] C

4、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转让国有资产时,实际交易价格与评估结果差异达到一定比例的,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作出书面说明。该差异比例是( )。
A、2%以上
B、5%以上
C、8%以上
D、10%以上
[答案]D
[解析]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实际交易价格与评估结果相差10%以上的,占有单位应向同级财政部门等作出书面说明。

【单选题】根据有关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发生产权转让时,实际交易价格与评估结果相差( )时,占有单位应向同级财政部门作出书面说明。
A.5%
B.10%
C.20%
D.25%
[答案] B
[解析]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应在评估报告有效期满2个月内向财政部门提出核准申请,故ACD均错。

5、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公允价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
B、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答案] B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时,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齐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为甲、乙、丙,丁是后来加入的。因此符合法律规定的选择是B。

【单选题】甲、乙、丙分别出资7万元、8万元和35万元,成立厂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了丁出资现金10万元入股。半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又查明: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10万元。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正确的处理是( )。
A.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丙补足
D.丙无须补充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
[答案] B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务、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判断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务,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的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时,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齐差额,其它股东不负连带责任。( )
[答案]×

6、某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公司合并决议后,即依法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予以公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该法定期间为( )。
A、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30日内
B、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60日内
C、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
D、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
[答案] C
[解析]《公司法》规定,在公司决议合并时,应依法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予以公告。该公司的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白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单选题】在公司决议合并时,应依法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发出公告,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第一次公告之日起(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
A.10 30
B.30 60
C.30 90
D.60 90
[答案] C

7、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万美元。
A、500
B、480
C、450
D、400
[答案] A
[解析]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要符合比例规定。如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本题中,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因此,应选择A。

【多选题】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为( )。
A.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B.投资总额在300万以上至10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
C.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
D.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
[答案] AC

8、甲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乙企业有权对出租给甲企业的机器设备行使取回权。乙企业行使取回权的下列方式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自行取回
B、通过债权人会议取回
C、通过清算组取回
D、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取回
[答案] C
[解析]《破产法》规定,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行使取回权取回,包括承租人破产时出租人取回租赁物。

【判断题】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承租人破产时,出租人可以通过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取回租赁物( )。
[答案]×

9、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破产企业尚未履行的合同,清算组采取的处理方式是( )。
A、一律解除合同
B、一律继续履行合同
C、以是否对破产债权人有利为原则,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
D、申请人民法院裁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
[答案] C
[解析]《破产法》规定,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 清算组可以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在决定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时,清算组应当以是否对破产债权人有利为主要判断原则。

【判断题】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予以解除。( )
[答案] ×
[解析]对于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清算组可以决定解除或履行。
【单选题】A企业与B企业签订了购买一套设备的合同,双方约定,B企业于8月31日之前交货,货到后5天之内,A企业付款。同年2月3日,A企业被某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于8月15日依法做出裁定,宣告A企业破产并进行清算。对该尚未履行的合同正确的处理是( )。
A.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B.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做出解除或者继续履行的裁定
C.A企业自主决定是解除还是继续履行
D.清算组可以决定是解除还是继续履行。
[答案] D
[解析]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对破产企业示履行的合同,清算组可以决定废除或继续履行合同。

10、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款项中,应当从破产财产中最先拨付的是( )。
A、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B、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C、银行贷款
D、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答案] D
[解析]根据《破产法》规定,在破产清算中,应优先 从破产财产中拨付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破产费用支付后,破产财产应按以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因此,在本题中,应当从破产财产中最先拨付的是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单选题】A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后,全部破产财产经变卖后,取得现金300万元,已知A企业欠职工工资185万,欠缴各项税款计100万元,以房屋抵押,向银行借款200万元,在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案件受理费,变卖管理财产债权人会议等破产费用共计50万元,欠其他债权人共计280万元,应该最先支付的是哪项( )。
A.破产费用50万元
B.各项税款100万元
C.职工工资185万元
D.银行借款200万元
[答案] A

11、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西服价款总值为9万元,甲公司于8月1日前向乙公司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余款于10月15日在乙公司交付西服后2日内一次付清。甲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10月15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西服。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撤销权
[答案] B
[解析]合同的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而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实施的危及债权人利益的减少财产行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此案例中应排除撤销权。而《合同法》规定,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对方请求履行的权利,叫后履行抗辩权。甲公司应先支付货款而未支付,乙公司为履行在后的一方,可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单选题】合同法规定,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权行使( ),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
A.先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撤销权
[答案] B

12、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该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 )。
A、借款合同签订之日
B、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向证券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D、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答案] D
[解析]根据《担保法解释》规定,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判断题】依法可以转为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的质押合同于出质人将股票交付于质权人时生效。( )
[答案] ×
【判断题】A公司以其持有的M上市公司的50万股股票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按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借款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
[答案] ×

13、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规定,1个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为( )。
A、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80%
B、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50%
C、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总值的30%
D、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总值的10%
[答案] A
[解析]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规定,一个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 产总额的80%。应选择A。注意法律规定的是资产总值而非资产净值,并且不要和法律规定的1个基金持有1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相混淆。

【多选题】关于基金的投资组合,下列说明正确的是( )。
A.1个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80%
B.1个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50%
C.1个基金持有1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
D.1个基金持有1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总值的10%
E.1个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答案] AC

14、收购人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在依照规定报送有关收购报告书并公告收购要约后,即可在收购要约的期限内实施收购。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收购要约的期限为( )。
A、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30日
B、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60日
C、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D、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
[答案] C
[解析]依据《证券法》的规定,收购人以要约收购 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应当依法向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对时间规定要加以区别,以做出正确选择。

【单选题】收购人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应当依法向国务院证证券监管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 )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期限不得少于( )日,并不得超过( )日。
A.10 30 60
B.10 30 90
C.15 30 60
D.15 30 90
[答案]C

15、某公司2001年账面净资产额为人民币1亿元,该公司2000年外汇收入折合人民币4800万元。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2001年对外担保余额最多为人民币( )万元。
A、2500
B、3000
C、4800
D、5000
[答案] C
[解析]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并不得超过其上年的外汇收入。某公司2001年的净资产额为1亿元,企业对外担保余额应为5000万元;但又不能超过其2000年的外汇收入4800万元,因此,担保余额为4800万元。

【单选题】甲企业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2000年1月1日为乙企业1000万元境外借款提供担保,2000年末甲企业的净资产为8000万元,2000年甲企业的外汇收入4500万元。2001年1月1日,甲企业拟为丙企业的境外借款提供销担保,根据《境外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企业为丙企业的对外担保不得超过( )万元。
A.1000
B.2200
C.3000
D.2500
[答案] C
[解析[企业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并不得超过其上年的外汇收入。本题的计算过程为:8000×50%-1000=3000(万元)

16、王某使用银行卡支付宾馆住宿费1万元。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规定,银行办理该银行卡收单业务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应不得低于( )元。
A、20
B、50
C、100
D、200
[答案] D
[解析]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卡收单业务向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的标准为:宾馆、餐饮、娱乐、旅游等行业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2%,其他行业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1%。本题中,王某支付的是宾馆的住宿费,因此,手续费应为1万元的2%即200元。

【多选题】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卡收单业务向下列( )行业收取结算手续费的金额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2%。
A.宾馆
B.餐饮
C.娱乐
D.旅游
E.商业
[答案] ABCD

17、背书人甲将一张100万元的汇票分别背书转让给乙和丙各50万元,下列有关该背书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背书无效
B、背书有效
C、背书转让给乙50万元有效,转让给丙50万元无效
D、背书转让给乙50万元无效,转让给丙50万元有效
[答案] A
[解析]我国《票据法》规定的背书不得记载的内容:有两项:附条件的背书和部分背书。由于背书人将背书金额的一部分或将背书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该背书金额的另一部分权利人或数个权利人对同一背书金额无从行使票据权利,因此,部分背书是无效的。

【多选题】下列行为导致票据无效的有( )。
A.票据金额更改的票据
B.收款人名称更改的票据
C.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背书转让的票据
D.将汇票金额分别背书转让给二人以上的票据
[答案] AB

18、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会计人员脱离会计工作岗位时间连续超过一定期限的,其所持会计证自行失效。该期限为( )。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答案] C
[解析]《会计法》规定,凡脱离会计工作岗位连续时间超过3年的,所持会计证自行失效,必须重新参加考试或按规定申领。

【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以证机关应当收回会计人员所持会计证的是( )。
A.持证会计人员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给国家、集体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B.持证会计人员受到2次记大过行政处分的
C.弄虚作假骗取会计证的
D.会计人员连续三年以上脱离会计工作岗位的
[答案] ABCD

 

 

、多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
A、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B、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C、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
D、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答案] AC
[解析]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法律的有效要件,《民法通则》列举了七种,包括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因行为人自愿的撤销行为而自始归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包括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此题考点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区别,应加以注意,并要明确,一方以欺诈手段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依《民法通则》为无效的民事行为,依《合同法》则为可撤销合同,只有合同损害到国家利益了,才属无效合同。

【多选题】以下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被确认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在被确认为在被确认之前期效力处于未定状态
B.被确认无效笔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不发生法律后果
C.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待业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D.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没有受损失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该行为而受到的损失
[答案] ABD
[解析]无效民事行为自始确定地无效,故A错误。被确认无效和被撤消的民事行为并非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而是不发生行为人所希望的法律后果,故B错误。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该行为而为受到的损失,而不是没有受损失的一方应当赔偿,故D错误。
【判断题】无效民事行为是因行为人自愿的撤消行国而自始归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包括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和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答案]×

2、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下列行为中,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A、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答案] BCD
[解析]由于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将会影响到合伙企业以及各合伙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但由于内部转让不影响合伙企业的合伙性质,因此不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此外,在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中,规定了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务,包括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中,必须经合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通过的有( )。
A.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B.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C.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D.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答案] ACD

3、根据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列资产中,应当界定为国有资产的有( )。
A、国有企业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
B、集体企业使用银行贷款资金由国有企业提供担保而未发生担保责任所形成的资产
C、 国有企业以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分得的利润再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D、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直接向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形成的资产
[答案] ACD
[解析](1)全民所有制企业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因此A选择是正确的。(2)集体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国有借款等借贷资产形成的资产,全民单位只提供担保的,不界定为国有资产,但履行了连带责任的,全民单位应予以追索清偿或协商转为投资。因此,B选项不选。(3)在中外合资企业中,中方的国有企业以分得利润向企业再投资,界定为国有资产,因此,C选项正确。(4)股份制企业中,国家机关或其授权单位向股份制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构成股份制企业中的国有股,界定为国有资产。因此,D选项正确。

【多选题】下列产权界定中符合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有关制度规定的有( )。
A.全民所有制企业接受馈赠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B.股份制企业未分配利润按全民单位控股比例界定为国有资产
C.股份有限公司的公积金应全部界定为国有资产
D.全民所有制企业中的党团经费应界定为国有资产
[答案] AB
[解析]个人缴纳党费、团费等不属于国有资产,故D项不正确;股份制企业的公积金、公益金中,全民所有制单位按照投资应占有份额,界定为国有资产,故C不正确。
【判断题】集体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就资金国有企业提供担保而未发生担保则而未发生担保责任所形成的资产,应当界定为国有资产。
[答案]×

4、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有( )。
A、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
B、以部分资产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
C、将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使用
D、接受非国有单位以实物资产偿还债务
[答案] ABCD
[解析]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有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的均需资产评估。此外,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收购非国有资产、与非国有单位置换资产、接受非国有单位以实物资产偿还债务的,对其非国有资产也应当进行评估。因此,A、B、C、D选项均符合。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有( )。
A.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
B.拍卖其上有的土地中不足20%的地块的使用权
C.为获得银行贷款而将办公楼抵押
D.企业破产
[答案] ABD
[解析]有关法律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1)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2)合并、分立、清算;(3)资产转让、置换、拍卖。

5、某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下列选项中,符合有关规定的有( )。
A、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甲主持
B、通过了有关公司董事报酬的决议
C、通过了免除乙的经理职务,聘任副董事长甲担任经理的决议
D、会议记录由主持人甲和记录员丙签名后存档
[答案] AC
[解析]此题涉及到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职权。符合法律规定的选项是A、C,而通过有关董事报酬的决议应为股东大会的职权;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而非只有主持人与记录员签名,所以B、D项应排除,不符合规定。

【多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董事9名,该董事会某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违反了《公司法》规定的有( )。
A.会议记录记载的出席董事为5人,实际到会4人(其中一人提交了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了具的行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
B.会议通过了公司适当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C.会议决定解聘公司现任经理,并由副董事长和记录员在记录上签名
D.会议的所有决议事项均载会议记录,由董事长和记录员在记录上签名
[答案] BCD
[解析]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董事长事会成员为5至19人。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后过半数通过。董事应本人出度董事会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参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授权事项中,可以包括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6、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上市公司监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
A、检查公司财务
B、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答案] ABC
[解析]依照法律规定,公司监事会可以检查公司财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因此监事会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是董事会的而非监事会的职权。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上市公司监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
A、检查公司财务
B、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D、提议召开董事会
[答案] D

7、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
A、事先认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的总额高于300万元关联交易事项
B、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C、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D、提议召开董事会
[答案] ABCD
[解析]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可以具有下列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才能提交董事会讨论;(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独立董事职权的有( )。
A.重大关联交易须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才能提交股东会讨论
B.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
C.独立董事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D.独立董事有权向股东大会提议聘任或解聘会师事务所
[答案] AD
[解析]独立董事的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才能提交董事会讨论;(2)向董事会提交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如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自集投票权。

8、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发生下列事项时,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的有( )。
A、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B、聘任企业总经理
C、在国际市场上购买机器设备
D、合营一方向他方转让部分出资额
[答案]AD
[解析]依照机关法律规定,合营期间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确需减少或增加的,须经原审查机关批准和核准;由于转让出资会涉及合营他方的合法权益,因此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接受国家的审查。而聘任总经理为企业的内部事务,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即可;依照修改后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合营企业在其合同规定和批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享有经营自主权,对所需的机器设备等,有权自行决定在中国市场购买或者在国际市场购买,因而也无需经审批机关批准。

【多选题】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其合同规定和批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亨有的经济职权有( )。
A.在国际市场上购买生产所需设备
B.聘任企业管理人员
C.合营一方向他方转让部分了资额
D.在国内购买生产所需原材料
[答案] ABD

9、外国甲公司收购境内乙公司部分资产,并以该资产作为出资与境内丙公司于2000年3月1日成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企业收购乙公司部分资产的价款为120万美元。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价款的下列方式中,不符合规定的有( )。
A、甲公司于2000年5月30日向乙公司一次支付120万美元
B、甲公司于2000年5月30日向乙公司支付60万美,元2001年2月28日支付60万美元
C、甲公司于2001年2月28日向乙公司一次支付120万美元
D、甲公司于2000年8月30日向乙公司支付80万美元,2001年8月30日支付40万美元
[答案]BCD
[解析]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外商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领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于2000年3月1日成立,在2000年5月30日向乙公司一次支付全部购买金符合法律规定。法律还要求,对特殊情况需延长者,经批准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60%以上,在1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以法律为依据,甲公司应于2000年8月30日前向乙公司支付120×60%=72万美元以上,2001年2月28日向乙公司付清全部购买金。

【单选题】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向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领发之日起()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者,经批准后,应自营业执照领发之日起()日内支付购买点金额的( )以上,并在1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
A.3 6 50%
B.3 3 60%
C.3 6 60%
D.3 3 50%
[答案]C

10、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有( )。
A、付款人不知票据发票人被宣告破产而向持票人支付票款而产生的债权
B、破产企业保证人代替破产企业清偿债务而产生的债权
C、债权人因申报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D、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答案] AB
[解析]根据《破产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付款人不知票据的发票人被宣告破产而向持票人支付票款而产生的债权及破产企业的保证人先行代替破产企业清偿债务的,属于破产财产。债权人为个人利益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如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费用、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差旅费用等,C选项应排除。而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其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因此,D选项不属于破产债权。

【多选题】法院受理某企业的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向法申报了如下债权:甲债权人的债权数额为100万元,其中50万元由破产企业的一辆豪华轿车足额抵押担保,乙则因清算组解除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受到50万元的实际损失,另外该合同约定违约金为20万元。上述债权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
A.甲债权人的100万元债权
B.甲债权人的50万元债权
C.乙债权人的50万元债权
D.乙债权人的20万元违约金
[答案] BC
[解析]依法律规定,破产债权须要无财产但保的债权。甲余有50万元没有财产担保,应列入破产债权;清算组行使撤销权解除合同,使另一方受到的实际损失应列入破产债权,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非实际损失,不应列入。
【单选题】关于破产抵销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双方的债务属同一种类的给付,方可抵消
B.双方的债务均已届履行期,方可抵消
C.破产宣告后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人所欠的债务也可以抵消
D.破产宣告时,债权人对破产人同时负有债务的,不论给会种类是否相同、是否届至履行期,债权人均有权在破产清算分配前先行抵消
[答案] B
[解析]根据《破产法》规定: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过担保特价数的,未受清偿还部分,作为破产债权,依照破产程序受偿,并可以行使权相应的其他权利。
【判断题】债权人因参加破产程序而发生的差旅费用应当作为破产债权。( )
[答案] ×

11、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债权人中,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上享有表决权的有( )。
A、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其担保债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
B、兼有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和无财产担保债权人双重身份的债权人
C、代替破产企业清偿债务后的保证人
D、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答案] ABCD
[解析]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者无表决权,但是如果债权人兼有财产担保和无财产担保双重身份、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其担保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偿债后,均享有表决权。因此,全部选项符合规定。

【判断题】只有债权数额较大的债权人才有资格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 )
[答案] ×
[解析]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
【多选题】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下列各项中,享有表决权有债权人为( )。
A.有财产担保的
B.无财产担保的
C.兼有有财产担保和无财产担保双重身份的
D.债务人的保证人
[答案] BC
[解析]根据《破产法》的规定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因对担保物享有优先权,故未放弃优先受偿权者无表决权,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作为债权人享有表决权。

12、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丙企业为担保人。人民法院受理丙企业破产申请后,乙银行申报了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丙企业的担保义务从申请破产之日起终止
B、乙银行以丙企业承担的担保债额为破产债权
C、乙银行在参加破产分配后可就其未受清偿的债权向甲企业要求清偿
D、丙企业可要求甲企业补偿其向乙银行已清偿的担保债额,用于破产分配
[答案] BCD
[解析]依照《破产法》、《担保法》等规定,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为他人担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其宣告破产而免除。所以,排除A选项。如果债权人申报债权,参加破产程序受偿,以保证人承担的担保债额为破产债权,如果债权人在参加破产分配后,仍可就其未受清偿的债权向主债务人要求清偿。而破产企业在依保证责任向债权人清偿后,可以对被保证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并将所得的财产用于对全体债权人的分配,B、C、D选项均为正确说法。

【多选题】甲厂经债权人申请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此前,甲厂作为保证人担保乙厂向某银行贷款100万元。该银行得知甲厂破产后,( )。
A.有权将其享有的对乙厂的债权作为破产债权参加破产程序
B.即不参加破产程序又不通知甲厂,甲厂的保证义务即行终止。
C.只能先请求乙厂清偿贷款,若乙厂不能清偿,再请求参加破产程序
D.可以参加破产程序,甲厂的所有债权人的债权满足后有剩余财产,方能以对乙厂的债权请求分割甲厂的财产
[答案] AB
[解析]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债权人可以作为破产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

13、根据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的情形有( )。
A、持有公司股票面值达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由1万人减至5000人
B、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
C、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
D、公司编制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答案] BD
[解析]上市公司暂停上市的情形包括(1)公司的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A选项虽为股权分布的变化,但符合上市条件的“千人千股”的要求;C选项并未达到3年连续亏损,因此A、C选项不属于暂停上市的情形,只有B、D属规定的情形,可加以选择。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暂停股票上市的情形是( )。
A.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B.持有股票面值达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
C.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D.收购要约期满后,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发行股份总数的75%以上。
[答案] D
[解析]根据《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由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1)公司的股本总额,股份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近3年连续亏损。

14、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申请上市的基金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
A、基金最低募集数不少于人民币1.5亿元
B、基金存续期不少于5年
C、基金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D、基金的托管人为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答案] BC
[解析]从申请上市的基金符合的条件看,基金最低募集数不少于2亿元,因此A选项不符合。基金存续期不少于5年;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B、C选项符合条件。对基金托管人的要求是要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开展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基金管理人为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两者不要混淆,托管人不能是基金管理公司,故D选项错误。

【单选题】下列( )不是上市基金符合的条件?
A.基金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且个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1000份。
B.基金有续期不少于5年
C.基金最低募集数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D.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连续3年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行为。
[答案] D

15、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履行一定的法定义务。下列选项中,属于该法定义务的有( )。
A、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书面报告
B、向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
C、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出书面报告
D、通知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并予以公告
[答案] ABD
[解析]《证券法》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从法律规定看,无须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出书面报告,应选择A、B、D。

【判断题】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时,只须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超三日内通知该上市公司由该上市公司公共场所告并向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 )
[答案] ×

16、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约定的下列支付方式中,符合规定的有( )。
A、一次总算、一次总付
B、一次总算、分期支付
C、提成支付
D、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
[答案] ABCD
[解析]《合同法》规定,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入门费的方式。所以,A、B、C、D均符合规定。

【多选题】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由甲方向乙方转让一项专利技术,就乙方支付的价款可以采取的支付方式有( )。
A.一次总算一次总付
B.提成支付
C.一次总算分次支付
D.提成支付附加入门费
[答案] ABCD

17、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支出的有( )。
A、外商投资企业依法清算后的资金汇出
B、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所得利润在境内再投资
C、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间的利润汇出
D、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的工资汇出
[答案] AB
[解析]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增减项目,外商投资企业依法清算后的资金汇出,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所得利润在境内增资或者再投资均属于境内机构资本项目的外汇支出。而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利润、红利的汇出;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的工资及其他合法收入汇出均属经常项目的外汇支出,而非资本性项目支出,要注意 加以区别。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境内机构资本项目的外汇支出的是( )。
A.支付境外的股息
B.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本金的增加
C.外商投资企业依法清算后的资金汇出
D.本国居民的资产向境外转移
[答案] A
【多选题】境内机构资本项目的外汇支出包括( )。
A.偿还外债本金
B.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本金的增加、转让
C.本国居民的资产向境外转移
D.向境外贷款
[答案] ABCD

18、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在票据上签章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B、承兑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C、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D、背书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答案] ABCD
[解析]《票据法》等要求票据行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其中,对签章做了明确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规定签章的效力;背书人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总之,出票人的签章,属于法定记载事项,导致票据无效,其他人的签章不符合规定,会导致签章无效。因此,A、B、C、D表述均正确。

【单选】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的是( )。
A.出票人
B.承兑人
C.保证人
D.背书人
[答案] A
【多选】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效力的票据当事人有( )。
A.出票人
B.承兑人
C.保证人
D.背书人
[答案] BCD

 

 

、判断题

1、仲裁庭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争议作出裁决,自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答案] √
[解析]由于仲裁的原则总是或裁或审,一旦双方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则不能再提起诉讼。因此,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不再给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时间和机会。

【多选题】关于仲载一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仲裁庭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争议作出仲裁决定会,自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B.仲裁庭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争议作出裁决后,自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当事人一方不股的在15日内提起诉讼。
C.仲裁裁决书发出法律效力后,如果当来人一方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D.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能影响仲裁协议的影响。
[答案] ACD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
[答案] ×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由于法律规定在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时,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只有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出资的,才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单选题】以下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错误的是( )。
A.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偿
B.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C.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
[答案] C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在清算期间,如果全体合伙人以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后,仍不足清偿合伙企业债先斩后奏,应当结束清算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在清算结束的,对原债务人享有继续请求清偿的权利。

3、国有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一般性固定资产,可以自主决定出租、抵押或者有偿转让。( )
[答案] √
[解析]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规定,全民企业享有14项经营权,其中资产处置权规定,全民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一般性固定资产,自主决定出租、抵押和有偿转让;对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者重要建筑物可以出租,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抵押、有偿转让。注意对不同财产处置要求是有区别的。

【单选题】国有企业对国家授予是经营管理的财产,可以自主决定出租、抵押转让的是( )。
A.大型自动化组合机床
B.技术先进的生产线
C.重要生产车间的厂房
D.汽车
[答案] D

4、自2002年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凡由国务院批准的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的重大经济项目,其国有资产评估实行核准制;凡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的重大经济项目,其国有资产评估实行备案制。( )
[答案] ×
[解析]虽然从2002年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和备案制,具体规定是经各级政府批准的(包括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对外投资等经济行为的重大经济项目,其国有资产评估实行核准制,其他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备案制。核准制和备案制的划分标准不是以国务院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而定的。

【多选题】国有资产评估实行核准制的有( )。
A.国务院批准的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的重大经济项目。
B.国务院批准的涉及对外投资的重大以济项目
C.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涉及国有生产产权变动的重大以济项目
D.省级人民批准的涉及对外投资的重大经济项目
[答案] ABCD
【判断题】除须报经核准的资产评估项目处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均实行核准制。( )
[答案]×
[解析]以各级政府批准的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对外投资等经济行为的重大经济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则实行备案制。

5、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自由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
[答案] √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基本相同,但有一项区别,即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出资,不须经股东大会批准,而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须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单选】下列不属于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职权的是( )。
A.决定董事的报酬
B.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C.对股东向股东以上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D.修改公司章程
[答案] C

6、甲公司的董事为乙公司经营与甲公司同类的业务,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
[答案]×
[解析]《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履行的职责。其中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甲公司的董事为乙公司经营与甲公司同类的业务,屑法律禁止的,因此是违法的。

【多选】公司的董事经理列行为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有( )。
A.董事经理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B.董事经理自己经营与所在公司同类的业务
C.董事经理代理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
D.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担供担保
[答案] ABCD

7、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
[答案]×
[解析]法律规定,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可以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注意次数要求。

【单选题】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连续(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提清股东大会予以撤消。
A.2
B.3
C.4
D.5
[答案] B

8、中国某公司与外国某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约定,总投资额为4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2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150万美元,外方出资70万美元。这一约定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 )
[答案] √
[解析]此题涉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两个规定:一是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法律规定,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该题中,双方约定的总投资额4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20万美元,符合规定。二是出资比例的规定,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此题中,注册资本为220万美元,外方的出资额为70万美元,高于最低限额,即220×25%=55(万元),因此,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单选题】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投资的下限应是( )。
A.25%
B.30%
C.45%
D.5%
[答案] A
[解析]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5%。
【多选题】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为( )。
A.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B.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
C.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
D.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
[答案] AC

9、破产程序终结后,且未另外发现破产财产的,债权人通过破产分配未能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予以清偿,破产企业未偿清余债的责任依法免除。
[答案] √
[解析]破产程序终结后,企业被注销,不再存在。因此,破产程序终结裁定的法律效力之一是,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通过破产分配未能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予以清偿,破产企业未偿余债的责任依法免除。除非破产程序终结后又发现破产财产。

【多选】根据破产法的规定 ,破产程序终结后,关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说法正确的是( )。
A.不再清偿
B.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由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让行使权利追回财产,由人民法律按规定对债权人追加处理
C.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人民法院追回并按规定向债权人追向分配
D.由负主要责任的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AB

10、某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甲将公司收购计划告知同学乙,乙据此买卖该公司股票并获利5万元。该行为属于内幕交易行为。( )
[答案] √
[解析]内幕交易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董事秘书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人员;上市公司的收购计划属于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属于禁止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因此,该行为属于内幕交易行为。

【单选】发行股票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知悉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M上市公司董事A将公司的增资扩股计划告知其同学B,B据此买卖公司股票并获利2万元,此行为属于( )。
A.内幕交易
B.操纵市场
C.欺诈客户
D.虚报陈述
[答案] A

11、在保证合同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对主合同价款进行了变更。如果这种变更减轻了债务人的债务,则保证人仍应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这种变更更加重了债务人的债务,则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
[答案] √
[解析]《担保法》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一般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在实践中,要遵循公平原则来考虑合同变更内容对保证人利益的影响,所以规定,在保证期内,虽然未经保证人同意,如果是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责任为变更后的,即减轻其保证责任,而如果是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后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多选题】保证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后的有关表述正解的是( )。
A.债权人应当取得保证人的同意,转让方为有效
B.债权人应当通知保证人债权转移的情况
C.债权人无须取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在原保证但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D.如保证合同中,约定债权人不得转让债权的,则该转让行为对保证人不生效力
[答案] BCD
[解析]《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此外《担保法》规定:“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12、以外币在中国境内计价结算的行为属于套汇行为。( )
[答案]×
[解析]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有三种:逃汇、套汇和扰乱金融。逃汇是指将外汇擅自存放境外、汇出或带出境外的行为;套汇是指私自向他人用人民币或物资换取外汇或外汇收益的行为;扰乱金融是指违反国家规定,经营金融业务或者从事货币交易的行为。对三者应能加以区别。从上述规定看,以外币在境内计价结算不属于套汇行为,而是扰乱金融行为。

【判断题】套汇是指违反国家规定,经营金融业务或者从事货币交易的行为。( )
[答案]×
【判断题】变相买卖外汇的行为属于套汇行为。
[答案]×
【多选题】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逃汇行为的是()。
A.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内
B.不按照国家规定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
C.以虚假合同的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
D.私自买卖外汇
[答案] AB
[解析]选项C属于套汇行为,选项D属于扰乱金融行为。

13、汇兑的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1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
[答案] ×
[解析]经过1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根据《支付结算办法》关于汇兑的撤销与退汇的规定,汇人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时间要求不是1个月。

【单选题】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以过( )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款。
A.1
B.2
C.3
D.6
[答案] B
[解析]除此之处,汇入银行不得主动办理退汇,应当由汇款人与收款人达成一致退汇意见方可办理。

14、甲发现用银行卡在乙商场购买的一台电视机存在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商场退货。乙商场在办理退货手续时以现金方式退还给甲支付的价款,并将退货单送交收单银行。乙商场的行为不符合银行卡业务管理的规定。( )
[答案] √
[解析]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持卡人在特约单位购物、消费时,如持卡人要求退货的,特约单位应使用退货单,办理压(刷)卡,并将退货单金额从当日签购单累计金额中抵减,退货单随签购单一并送交收单银行。因此,乙商场在办理退货手续时以现金方式退还给甲支付的价款是错误的。

【单选】持卡人在特约单位购物,消费时,要求退货时,下列处理方式符合《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是( )。
A.由特约单位以现金方式退还持卡人支付的货款
B.特约单位开具退货单由持卡人按此退货单金额到银行支取现金
C.特约单位开具退货单,由持卡人按退货单金额到银行压卡。
D.特约单位使用权用退货单,办理压卡,并将退货单金额从当日签购单累计金额中抵减,退货单随签购单一并送交收单银行。
[答案] D

15、甲签发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本票交收款人乙,乙背书转让给丙,丙将本票金额改为8万元后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如果戊向甲请求付款,甲只应支付5万元,戊所受损失3万元应向丁和丙请求赔偿。( )
[答案] √
[解析]此题涉及的是票据的变造。依照《票据法》的规定,被变造的票据仍为有效,但票据的变造应依照签章是在变造之前或之后承担责任。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前,应按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即甲、乙只对5万元负责;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按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即丙和丁应对8万元负责。

【判断题】单位在票据上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 )
[答案] ×
[解析]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加其法人或者授权的代理人的签我或者签章。
[判断题]依照《票据法》的规定,当事人签章在票据变造之前,应按原记载内容负责,当事人签章在票据变造之后,则应按变造之后的记载内容负责,若无法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
[答案] √

16、只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从事会计工作,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
[答案] √
[解析]《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各单位不得任用其担任会计岗位的工作。

【多选题】下列能直接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 )。
A.甲某名牌大学会计专业刚毕业
B.乙乃企业会计科长,应工作需要,改做销售部门经理,2年后,要求回到原工作岗位
C.丙经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D.丙是某大专计算机专业毕业生,以考试培训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案] BD

四、综合题

1.新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桥公司”或“公
司”)于1999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2年5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讨论了董事会提交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案,有关情况如下:
新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路桥建设;截止2001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额为26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下同),资产总额为126000万元,负债总额为75600万元,净资产为50400万元;公司1999年、2000年、2001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7.6%、6.8%、11.1%。
新桥公司拟计划发行9800万元4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按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的1%执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限拟为自发行之日起9个月后可转为公司股票;转股价格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下浮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该转股价格确定之后,在转股期内,无论公司股份是否发生变动,都不再作任何调整。
本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案进行审议后的表决情况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8200万股,占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赞成票为10920万股,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反对票为7280万股,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
[要求]根据上述提示的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新桥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董事会拟订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是否符合有关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并分别说明理由。
(2)新桥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利率水平和转为股票的期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3)新桥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和对转股价格不作任何调整的说明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4)新桥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案的表决是否获得通过?并说明理由。
[答案]
(1)新桥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符合有关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依据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条件之一是最近3年连续盈利,但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不得低于7%,新桥公司计划于2002年发行可转换债券,三年即1999年、2000年、2001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7.6%、6.8%、11.1%,净资产利润率平均为8.5%,虽然没达到10%以上,但新桥公司属于基础设施类公司,符合不得低于7%的规定。
董事会拟订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法律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新桥公司拟计划发行9800万元,没有达到最低发行额的要求,所以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新桥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符合法律规定,法律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短期
限为3年,最长期限为5年,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具体情况确定,新桥公司董事会拟订发行的是4年期的可转换债券,符合法律要求。新桥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可转换债券的利率水平不合法。法律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而新桥公司拟订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1%,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新桥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可转换债券转为股票的期限符合规定,法律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之日起6个月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新桥公司拟订的转股期为自发行之日起9个月,超过6个月的最低期限,所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3)新桥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不符合规定。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上浮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董事会拟订,的可转换债券虽然也是以发行可转换债券前1个月的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但是下浮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是不合法的。董事会拟订的对转股价格不作任何调整的说明也是不符合规定的。法律规定,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因发行新股、送股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发行人应当及时调整转股价格,并向社会公布。因此,董事会不作任何调整是不合法的。
(4)新桥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案的表决不能通过。因为,《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分为
特别决议和一般决议。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市公司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包括发行公司债券。新桥股份公司对董事会提交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案表决情况是,赞成票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没有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的2/3以上,因此,不能通过该提案。



(综合题)1.某上市公司,1998年、1999年、2000年三年的净资产利润率分别为8.9%、10.2%、11%。鉴于盈利情况,公司拟进一步融资,扩大生产。董事会为此制定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拟定发行1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利率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相同。董事会制定的发行方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抉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001年4月,该上市公司经有关部门审核,依法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月15日上市公司签署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并在全国性报刊上刊登。4月20日,公司债券正式由承销商发行。
该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结束后,持有人要求将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
[要求]
(1)该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已知条件是否符合发行条件?还应注意的条件有哪些?董事会制定发行方案及股东大会的通过方式是否合法?上述问题请说明理由。
(2)该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长发行时间截止到何时,为什么?
(3)在何时可以将持有人持有的债券转为股票,以何种价格转换为股票?在公司股份发生哪些变动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应如何进行公告?
[答案](1)已表明的条件符合法定发行条件。因为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且发行数额不少于11亿无,债券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此外,还应符合的确良条件有可转达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等条件。董事会制定债务发行方案合法,属董事会的职权之一。股东大会的通过方式也合法。发行公司债券不属于特别决议,依《公司法》规定,只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发行时间最长可截止到10月15日。法律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起计算。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失效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必须立即停止。因此,自4月15日签署债券募集说明书起计算,截止到10月15日为6个月的有效期及最长发行期。
(3)在发行工作结束6个月后,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转股价格,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础,上浮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可转换公司价格转换为股份,并上市流通后,发行人应当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所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转换为股份累计达到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10%时,发行人应当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综合题)2.A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A公司”)于1998年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公司属于基础设施类上市公司。2002年8月,经股东大会批准,由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推荐,拟申请发行20000万元5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其申报材料的有关内容如下:
(1)A公司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最近三年的有关财务会计数据如下:

年度

2002年6月30日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总资产

56300

54500

46400

43400

负债

19000

18000(注)

13000

12500

净资产

37300

36500

33400

30900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的净利润

800

3100

2500

2300

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

750

2800

3000

2000

注:2001年负债中包括2001年6月18日发行的6000万元3年期公司债券。
(2)转股价格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布前20个交易日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并下浮5%确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无论股份发生何种变动,其转股价格均不作任何调整。
(3)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起3个月后,持有人可以按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票。
(4)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引起股份变动时,A公司应当在每月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股份变动情况,并同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5)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未转换为股份的,A公司应当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偿还本息。
(6)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为:偿还银行贷款2000万元,其余资金用于生产线的GMP改造。
(7)B公司为A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根据A公司和B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B公司提供担保的形式为保证方式,并以一般责任方式承担担保责任,B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为本金和利息。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A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A公司的净资产利润率是否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2)根据A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其资产负债率是否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3)根据A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A公司的累计债券余额是否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4)A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确定原则及调整政策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5)A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6)A公司公布股份变动情况的时间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7)A公司进行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时间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8)A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还本付息的期限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9)经查明:A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被擅自改变用途而未按规定加以纠正。此外,A公司2001年的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请问上述内容是否对A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准构成实质性障碍?并说明理由。
(10)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11)A公司、B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1)A公司的净资产利润率符合条件。首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由于A公司属于基础设施类公司,最近3年的净资产利润率平均不得低于7%;在本题中,A公司最近3年的净资产利润率平均为7.81%;其次,根据规定,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后,最近3年的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值原则上不得低于6%;在本题中,扣除非经常损益后,A公司最近3年的净资产利润率平均为7.71%。
(2)资产负债率符合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在本题中,根据A公司2002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发行11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后,资产负债率为51.11%,低于70%的上限。
[解析]资产负债率=(19000+20000)/(56300+20000)=51.11%。
(3)累计债券余额符合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80%。在本题中,A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累计债券余额占净资产的比重为6000/37300=16.09%,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累计债券余额(6000+20000=260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额(37300万元)的比重为69.71%,均符合规定。
(4)首先,转股价格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上浮(而非折扣)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其次,转股价格的调整政策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因发行新股、送股及其他原因引
起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发行人应当及时调整转股价格,并向社会公布。
(5)转股期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股份。
(6)公布股份变动情况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
规定,发行人应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所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而非每月进行公布。
(7)进行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只在每年年检期间,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还本付息的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未转换为股份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期满后5个工作日(而非30日内)内偿还本息,否则按0.1%的比例向债权人支付赔偿金。
(9)二者将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准申请构成实质性障碍。根据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被擅自改变用途而未按规定加以纠正的,或者在信息披露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不予核准。(补充:如上市公司资产被具有实际控
制权的个人、法人占用,也构成实质性障碍。)
(10)募集资金用途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在本题中,A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不符合规定。
(11)首先,B公司以一般责任方式承担保证责任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以保证方式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次,B公司承担的保证担保的范围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2000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
“A公司”)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8%,2年6个月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S项目)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
在A公司与B银行签订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时,B银行与A公司和C公司分别签订了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A公司以正在建造的S项目作为抵押,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B银行有权用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B银行与C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而用A公司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后仍不足以补偿B银行遭受的损失时,C公司保证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B银行依照约定于2000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借款,并从发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2年6个月的借款利息。2001年4月5日,B银行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遂要求A公司予以纠正,A公司以借款资金应当由自己自行支配为由未予纠正。同年5月,B银行通知A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A公司以借款尚未到期为由拒绝偿还借款。同年8月,B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凇,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将用于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同时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经查:A公司实际投入S项目的资金为3800万元,挪用资金15000万元;S项目经评估后的可变现价值为3500万元;S项目建设取得了一切合法的批准手续,但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登记;C公司是A公司控股的子公司,C公司与B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时未获除A公司之外的其他股东认可,并隐瞒了与A公司的关联关系。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何处理?
(2)根据上述提示内容,A公司应当如何向B银行支付利息?
(3)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B银行与C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5)B银行可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说明理由。
(6)B银行可否要求C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答案]
(1)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不符合规定。《合同法》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处理办法
是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根据上述法律规定,A公司的实际借款数不应为2亿元,扣除预先偿还的利息,即2亿元×5.8%×2.5=0.29亿元,则实际借款数应为2-0.29=1.71亿元,并应按此实际借款数计算利息,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由于A公司与B银行约定是预先扣除利息,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视为对期限没有约定,依《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期间为1年以上的,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A公司应在第一年和第二年分别支付利息9918000元,第三年则支付6个月的利息4959000元,并返还借款本金。
(3)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法律规
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抵押有效,A公司的S项目建设虽然取得了合法的批准手续,但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登记,因此抵押无效。
(4)B银行与C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有效,《担保法》规定,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
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保证责任。因此,虽然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C公司做为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5)B银行可以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合同法》规定,贷款人有权依照约定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B银行在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依法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6)B银行可以要求C公司承担民事责任,《担保法》规定担任保证人须具有一定的资格,具有代为清偿
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C公司虽然是A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但本身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且提供担保并非董事、经理等的个人行为,并未被法律禁止。因此,B银行可以要求C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判断题)1.在借款合同中,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答案]√
(多选题)2.根据《担保法解释》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中,对外担保合同无效的有( )。
A.主合同变更,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B.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C.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对外担保的
D.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答案]ABCD
(综合题)3. 2001年3月20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子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001年4月1日—2002年3月31日。根据乙银行的要求,甲公司以自己所有的价值800万元的机器设备A设置抵押。在抵押合同中,双方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如甲公司不能清偿本息,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直接转移为乙银行所有。
2001年7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将机器设备A出租给丙公司,租赁期限为1年(2001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在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甲公司将该设备已经抵押的情况书面告知丙公司,丙公司未表示异议。
此外,根据乙银行的要求,丁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乙银行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丙公司保证担保的债权为1200万元,其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期间。2002年4月1日,由于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乙银行要求行使抵押权。丙公司以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为由,拒绝了乙银行的主张。
2002年5月1日,乙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月1日,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甲公司清偿贷款本息。
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丙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具体说明了公司的保证期间,并说明理由。
(4)具体说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并说明理由。
(5)如果债权人乙银行放弃债务人甲公司的抵押担保,则丁公司的保证责任如何变化?并说明理由。
[答案] (1)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但该约定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2)丙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如果抵押人已经书面通知承租人该财产已经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3)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2002年4月1日—9月30日。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4)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002年6月1日—2004年5月31日。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的诉讼时效中断,从判决或者仲裁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5)如果债权人乙银行主动放弃债务人甲公司的抵押担保,则丁公司的保证责任为400万元。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时,应当优先执行物的担保,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放弃债务人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3.2002年3月2日,A展览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为100万元的展览设备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A公司于3月3日向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定金;B公司于3月10日交付展览设备;A公司于B公司交付展览设备之日起3日内付清货款;任何一方违约,应当依照合同金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月3日,A公司依约向B公司签发并交付了一张由C银行承兑和付款的金额为1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在收到该汇票后,于3月4日将其背书转让给D公司。3月10日,B公司未向A公司交付设备,经A公司催告后至3月15日,B公司仍未交货,A公司遂于3月18日另行购买了设备,并通知B公司解除合同,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0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20万元。B公司收到A公司通知后未就解除合同提出异议,但不同意A公司提出的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的要求。
3月9日,D公司取得的上述汇票不慎被盗,同日,D公司到C银行办理了挂失止付手续。3月10日,王某用盗得的上述汇票以D公司的名义向E公司购买汽车一辆,并以D公司的名义将该汇票签章背书转让给E公司作为支付购买汽车的价款。3月12日,E公司为支付F公司货款,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4月5日,F公司在该汇票到期日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拒绝支付票款。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B公司收到A公司解除合同通知后,双方之间
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已经解除?并说明理由。
(2)A公司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0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20万元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王某以D公司的名义将汇票签章背书转让给E
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在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时,D公司已采取
的挂失止付补救措施是否可以补救其票据权利?为什么?
[答案]
(1)B公司收到A公司解除合同通知后,双方之间
签订的买卖合同已经解除。《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在此案例中,B公司依约应在A公司3月3日签发并交付银行承兑汇票后,于3月10日交付设备。但B公司未交付,经A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符合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而且A公司及时通知了B公司,因此,合同已解除。
(2)A公司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0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20万元不符合规定。《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但两者不可同时并用。因此,A公司只能要求B公司返还定金30万元,或支付违约金20万元。
(3)王某以D公司的名义将汇票签章背书转让给E
公司的行为无效。《票据法》明确规定,假冒他人名义或虚构人的名义而进行的票据行为是票据的伪造。票据的伪造行为是一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在法律上不具有任何票据行为的效力。但《票据法》同时又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因此,王某以D公司名义签章背书虽然无效,但A、B公司的承兑银行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承担票据责任。
(4)在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时,D公司已采取
了挂失止付措施不可以补救其票据权利。因为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它仅仅是丢失票据后可以采取的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票据被冒领或骗取。因此,失票人如果在票据丧失后采取挂失止付的,紧接着要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通过除权判决等,使票据丢失后的权利补救措施真正完成。

(单选)1.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权限的,应当( )。
A.宣告其代理行为无效
B.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然后再由被代理人追究代理人的责任
C.由代理人承担全部责任
D.由代理人就其超越权限部分承担票据责任,在权限范围内的代理行为继续有效
[答案]D
[解析]根据《票据法》规定:没有代理权限而以被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多选)2.甲、乙企业于2001年4月1日订立一份标的额为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企业于2001年4月10日交付货物,乙企业采取分期付款支付方式,付款期限为4年。2002年4月10日,乙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期货物2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企业可以要求乙企业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货款100万元
B.甲企业可以解除合同
C.如解除合同,双方应互相返还财产
D.如解除合同,甲企业可以要求乙企业支付货物的使用费
[答案]ABCD
[解析]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20%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双方应互相返还财产,出卖人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综合题)3.龙某、吴某、姜某均系个体经营者三人分别在不同的县城),龙某因从吴某处进货而拖欠3万余元货款,吴某又因借贷而拖欠姜某3万元,现离借款到期日还有4个月,吴某在得到姜某、龙某同意后,决定以汇票结清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吴某做出票人,龙某做付款人,姜某做收款人,票据金额3万元,出票后4个月付款。龙某与吴某之间汇票结算后的尾数使用现金了结,姜某拿到汇票后,为便于流通便找龙某进行承兑。此后,姜某在从某铁厂进货时,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了铁厂。铁厂接收汇票时距到期日期还有近3个月,遂又决定用该汇票采购原材料。采购员孙维携带已在票据背书栏签有本单位印章的汇票外出时不慎将汇票丢失。孙维将丢失汇票的情况反映给了铁厂,铁厂立即向龙某办理了挂失止付手续,但未采取其他措施。该丢失汇票被谢某捡到,谢某发现票据背面的最后一次背书未写上被背书人,便喜出望外地签了名,然后持汇票到某笔记本电脑公司购置了一台价值3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并将汇票背书后交给了笔记本电脑公司,笔记本电脑公司未进行票据的转让,现汇票到期,笔记本电脑公司持汇票请求龙某付款,龙某以汇票已经挂失止付为由拒绝付款。笔记本电脑公司只好追索并对所有前手发出通知,铁厂接到通知后提出自己是票据权利人,笔记本电脑公司的票据权利有缺陷,请求返还票据,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要求]
(1)笔记本电脑公司有无票据权利?为什么?
(2)笔记本电脑公司对所有前手发出追索通知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3)龙某作为承兑人能否以挂失止付为由拒绝付款?为什么?
(4)铁厂的律师曾建议在挂失止付之后向吴某所在地县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请问律师的建议正确吗?为什么?
[答案] (1)笔记本电脑公司具有票据权利。因为虽然该票据含有缺陷,但笔记本电脑公司作为善意持票人,不继受前手在票据权利上的缺陷,而享有票据权利。
(2)妥当。因为持票人对其所有前手都有追索权,并不受汇票债权人的先后顺序之限制。
(3)能够拒绝付款。因为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的通知后,应当暂停支付款项。
(4)错误。应该向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也就是龙某所在地的县人民法院。
[解析](1)分析本案应从票据法的原理入手。在票据是一种完全有价证券的一般情况下,持有票据且票据记载事项符合票据法的规定,票据背书连续(指形式上连续),至于实质上有无伪造、变造,只要持票人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存在而确实不知,持票人就享有票据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简称《票据法》)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由此可以看出,票据法保护正当持票人和善意持票人。本案中,铁厂从姜某手中取得票据时,票据本身没有缺陷,背书也不存在问题。因此铁厂是正当的票据权利人。但其因自己的过错丧失了对票据的占有,尽管其已向承兑人龙某挂失止付,但由于没有采取其他较为彻底的补救措施,票据的有价证券的性质决定了其在不占有票据又不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定或判决的情况下,不能行使票据权利。本案中的笔记本电脑公司在从谢某手中接受票据时,票据本身没有缺陷,票据背书也是连续的,尽管谢某的票据是捡来的,背书有伪造的成分在内,但笔记本电脑公司对这一切毫不知晓,也不能知晓,因此,应当认定笔记本电脑公司为善意持票人,即享有票据权利,不继受谢某在票据权利上的缺陷。既然笔记本电脑公司享有票据权利,铁厂作为实质上的正当的票据权利人,在二者均受到票据法的平等保护、且于法无据的情况下,铁厂请求笔记本电脑公司返还票据是不能成立的。
(2)至于笔记本电脑公司作为最后的持票人能否对其所有前手进行追索,我国的《票据法》已有明确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由此规定可以看出,票据的追索权和一般的民事追索不同,前者是不受JI匝序和人数的限制的,本案中的笔记本电脑公司对其所有前手发出追索通知是有法律依据的。
(3)关于龙某作为承兑人能否以挂失止付为理由拒绝付款,要作具体的分析。一般情况下,承兑人应承担到期五条件付款的责任,但同时《票据法》规定:“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这就决定了本案中的龙某要对持票人作拒绝付款的处理,否则要对申办挂失的铁厂负赔偿责任。
(4)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解题技巧]
本题意在考查票据权利的享有及行使,解题的钥匙在于第一问,善意持票人不继受前手在票据权利上的缺陷,依法享有票据权利。本案的人物众多,务必弄清楚各个人物在票据权利上的位置如何。追索权是司法考试重点考查内容之一,务必请留意。

4.某人举报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存在
以下事实:
(1)甲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乙企业以经营性资产投入甲公司,并认购相应的发起人股份。在甲公司成立后,乙企业将已经作为出资应当交付给甲公司的部分机器设备折合2000万元作为自己的资产使用已3年有余,至今尚未交付给甲公司。
(2)甲公司所属子公司伪造进出口凭证,虚报进出
口经营业绩,累计虚增经营额84640万元,占公司营业额的90%,虚增利润15600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85%,严重损害了股东和其他人的利益。该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为A某和B某(A某为会计人员,B某为非会计人员;二者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为甲公司出具年度审计报告的丙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C某和D某严重不负责任,未进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也未认真审核相关会计凭证的真伪,出具丁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尽管属于过失,但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3)甲公司选任的两名独立董事不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甲公司董事会提名E某和G某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而E某直接持有甲公司流通
股股票10万股,G某为具有4年从事会计专业研究和实务工作经历的专家。上述独立董事提案由出席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10800万股(占甲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8(100万股的60%)的全数同意通过。
[要求]如果举报反映的情况属实,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上述要点(1)提示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乙企业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的违法行为?乙企业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2)根据上述要点(2)提示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A某和B某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C某和D某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3)根据上述要点(3)提示内容,E某和C某是否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1)乙企业的行为属于虚假出资的违法行为。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应责令乙企业改正,处以虚假出资
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虚假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A某与B某的行为,依据《会计法》的规定,伪
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会计人员A某,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是向股东和社会公共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元以上29万元以下罚金。对丙会计师事务所和其注册会计师C某与D某,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属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会计师事务所处以罚金,对C某与D某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吊销资格证书。
(3)E某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因为法律规定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E某虽直接持有甲公司流通股股票10万股,但仅为甲公司发行股份的0.贴6%,不到1%;另外,独立董事须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且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半数以上即可通过,因此,持60%表决权的股份数通过,应属有效表决。而G某不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因为担任独立董事应符合的条件之一是要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而G某虽然是从事会计专业研究和实务工作经历的专家,但不到法律规定的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的要求,因此,不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综合题)1.甲公司于2001年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甲公司分别在2002年3月和4月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如下:
(1)甲公司于2002年3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6名,在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中,A独立董事和B董事已经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以上述情况为由,在该次会议上提议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A独立董事和B董事予以撤换和更换,并提议大学毕业后即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至今达4年,并在甲公司的子公司担任财务顾问的注册会计师C某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该次董事会会议上,董事长在事先未获独立董事认可的情况下,将一笔金额为350万元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讨论。
(2)甲公司于2002年4月8日召开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在该次会议召开前,持有甲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3%的股东丙公司,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D某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请求将该提案列入该次会议审议议程;在该次会议召开前8天,甲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乙公司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新的分配方案,请求将该方案列入该次会议审议议程;在该次会议召开的当天,持有甲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6%的丁公司直接将一份关于调整甲公司经营决策和投资方案的提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3)甲公司召开的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甲公司拟与关联人进行的一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表决,表决结果为:应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1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出席该次会议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8000万股,出席该次会议的关联人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5000万股回避表决,赞成票为2100万股,反对票为900万股。
要求: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董事长提议撤换A独立董事和更换B董事的理由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C某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1)甲公司董事长提议撤换A独立董事的理由不妥当。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连续3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时,董事会方可提议对其予以撤换;甲公司董事长提议更换B董事的理由妥当。根据有关规定,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会可以提出对其更换。
(2)甲公司董事长提议C某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同时,C某在甲公司的子公司中担任财务顾问,使得C某缺乏独立董事所必需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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