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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税法>《问题解答》(第二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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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问题解答》(第二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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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财经教育…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14 |
1、问:关于销售不动产或转让土地使用权。教材第117页规定:“(八)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这一规定是不是今年新变更的内容?我认为销售不动产是以全部销售收入为计征营业税的依据的。 答:是今年新变更的内容。财税[2003]16号文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和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其他的应以全部销售收入为依据计税。 2、问:有关借款合同计征印花税,书上是这样规定的:“银行和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这个规定说明借款人与非银行或金融组织签订的借款合同不计征印花税,但是教材第276页的例题中,某化工企业与其关联企业签订的800万元借款合同却计征了印花税。这是这么回事? 答: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应征收印花税。教材第276页例题中的关联企业不排除是其他金融组织,而且明确告诉签订了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税是没问题的。另外,企业所得税的法规中也有明确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3、问:有两个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性企业甲和乙。甲企业购入100万元的半成品应税消费品,没有作任何加工,便加价20%转让给乙企业。乙企业加工后,以200万元销售。请计算甲、乙企业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30%)有两种答案: (1)甲企业应纳消费税=100(1+20%)×30%-100×30%=6(万元) 甲企业应纳增值税=100(1+20%)×17%-100×17%=3.4(万元) 乙企业应纳消费税=200×30%-120×30%=24(万元) 乙企业应纳增值税=200×17%-120×17%=13.6(万元) (2)甲企业应纳消费税= 甲企业应纳增值税= 乙企业应纳消费税= 乙企业应纳增值税= 请问以上两个答案哪个是正确的? 答:第一种计算方法正确。从题目看,售价都是不含增值税的,因增值税为价外税;消费税为价内税,取得销售收入时其税款已包含在售价之中,计税时不应再计算组成计税价格。 4、问:增值税一章里,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包括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对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征税时应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在消费税这一章里,销售额也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那么,这两个“价外费用”的性质是否一致?消费税中的价外费用是否也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是否也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即是否除以(1+17%)再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答:“价外费用”的性质是一致的。作为同一货物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时,“价外费用”是含增值税的收入,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时,应将其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算征收增值税或消费税。 5、问:教材第108页营业税的概念阐述中说:“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有偿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请问为什么强调“有偿”,是否意味着纳税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就不需要计征营业税? 答:上述规定属《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又出台了新规定:单位将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无偿赠与他人,也要视同有偿销售征税。 6、问:为什么说对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是一致的? 答:对同一货物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时,可以这样判断。因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算销项税额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税额,但其销售额是含消费税的;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本身是含消费税税额的,但其销售额是不含增值税的。因两个税种的销售额都不含增值税,而同时都含消费税,所以它们的销售额一致。 7、问:教材第160页和第413页有关税收滞纳金的征收期限不一致,前者说关税滞纳金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后者说税收滞纳金自期限届满次日起,请问是否有关关税的滞纳金有特殊规定? 答:目前的规定是这样的。但计算滞纳金时,还是应该从期限届满次日起计算滞纳的天数。 8、问:某工程今用本企业产品一批,成本15万元,其中材料成本10万元,当初购进材料时已经支付进项税额1.7万元,该产品计税价为20万元,则应计入在建工程的支出额:15+20×17%-1.7=16.7(万元)对吗?1.7万元可以扣除吗? 答:1.7万元不能扣除。抵扣进项税额是计算应纳税额的一种方法,对于商品的计价不考虑它。 9、问:我在某辅导书中看到一习题,销售自己用过的一房产,用4%的税率交纳增值税,但教材中讲到转让不动产不是应该交纳营业税的吗? 答:房产属于不动产,无论使用还是未使用,按照当前税法的规定,其销售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应当缴纳营业税和其他相关税费。 10、问:企业自用的汽车所烧的汽油,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答:可以抵扣。 11、问:货物承运人在地税局窗口申请开的运费普通发票,交给托运人后托运人是否可持此发票申请进项税抵扣? 答:可以抵扣。 12、问:一般纳税人从事以旧换新业务时从消费者手中换入的旧货能否计算抵扣进项税? 答:不能。以旧换新业务时从消费者手中换入的旧货,不是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收购的,不属于计算扣税的范围。 13、问:我在学习税法第二章中遇到一个问题,想麻烦您讲解一下,在计算免抵退税额时,有一个公式是: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因为在计算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时,需要当期应退税额数,而当期应退税额数还需要当期期末留抵税出来后进行判断才能计算。这样一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就没法计算了。请问该怎么计算? 答:“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在出口退税计算公式中,有两层含意:一是按规定计算的当期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就是前述公式中的第一项,也就是当期应纳税额是负数;二是真正的“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是前述公式中第一项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的差额,留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这些数据的计算实际中是同时进行的。 14、问:我在某辅导书中看到下列一道单选题:下列税种中全部由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的是( )。 A、个人所得税 B、营业税 C、消费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 该书中给出的答案是B,但我认为是D,请问如何判断? 答:两者皆不对。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的是除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集中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外的部分。 15、问:进项税额是否必须在货物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 答:此提法不完整。对于购进货物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而有所不同。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已经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货物尚未到达企业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货物付款后(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也应以所有款项支付完毕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尚未付款或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或分期付款,所有款项未支付完毕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需要注意的是:从2003年3月1日起,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其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按新规定执行。 16、问:小规模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之间是什么关系?小企业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吗? 答:企业大中小的划分,是一个统计标准。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划分,是一个税标准,是按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健全与否来划分的。小规模企业只要会计核算健全,并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且年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请参阅教材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17、问:企业之间借款收到的利息收入是否应交营业税和所得税? 答:应该缴纳。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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