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所得税计算步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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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文摘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2-14 14:25:00 |
间接法: 计算纳税调整前所得 这是最容易搞错的地方,我以前在做所得税计算时只要出错,就一定错在这个地方,相信朋友们在这个地方也很容易搞错。 1、投资收益 (1) 纳税调整前应税所得中的投资收益是还原后的收益,还原率用实际征收率。 (2) 纳税调整前应税所得中的投资收益不仅包括应补税的投资收益,还包括免于补税 的投资收益。 2、本年度漏记收入 (1) 漏记收入应一律视为增值税含税收入。 (2) 应将剔除增值税的漏记收入计入纳税调整前所得。 (3) 补缴增值税及其相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 剔除增值税的漏记收入可以作为销售净额基数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 宣传费限额。 (5) 补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可以在本年销售税金及附加中扣除。 3、以前年度漏记入(包括隐瞒收入) (1) 漏记收入应一律视为增值税含税收入。 (2) 应将剔除增值税的漏记收入计入纳税调整前所得。 (3) 补缴增值税及其相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 剔除增值税的漏记收入不得作为销售净额基数计算本年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 宣传费限额,也不得做为以前年度纳税额的调整项目。 (5) 补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得在本年销售税金及附加中扣除,也不得做为以前年 度纳税额的调整项目。 4、本年度的视同销售应等同本年度漏记收入处理。 但这种在缴纳所得税时才处理的视同销售大都跨了几个月,一般都会是增值税的偷税行为,这 时应注意题中是否有增值税的计算要求,如有则要注意是否有税务机关的介入处理。 5、以前年度的视同销售被查出应一律视为以前年度漏记收入,按偷税处理。 6、本年度愈期包装物(包括除黄酒、啤酒外酒类包装物)押金,在会计处理上可能挂应付或冲减成 本不计入收入,在计算所得税时一律按本年度漏记收入,等同第四项处理。 7、本年度未开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折扣销售,同样按本年度漏记收入,等同第四项处 理。 8、营业外支出中项目大都是纳税调整项目,但在计算纳税调整前所得时应该不分类别全额扣除。 二、进行纳税调整,计算纳税调整后所得。 这一块我想大家没有什么需要特别强调的,只要做过的没有人会记不得那几项调整项的。 要说明的是: (1)在纳税调整时,所有的调增项目都在纳税调整时调增。但实际处理时调减项目中只有一个三 新研发费加扣项目在这里处理,其他的在计算完纳税调整后所得再处理。 (2)捐赠比例扣除限额基数为纳税调整前所得。 三、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这里只有扣减项,没有调增项了。扣除项目有: (1)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 国债到期利息 (3) 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我想说的主要是前面在做投资收益时要把所有的投资收益还原,免 于补税的可以在这里扣回,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 免税的技术转让收益。 其他的我并不认为有必要特别说明了。 四、计算应纳所得税,应补(退)所得税额 应该说明的有二点: 1、我们国家的所得税纳税申报中已纳税款的处理采用的是限额扣减法,而不是直接补税计算法。 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是包含应补税的投资收益还原值的。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法定税率减去投资收益 限额内已纳税款,进行应纳税款的计算。 2、投资收益限额内已纳税中要注意的是饶让原则的运用,如被投资方享受的减免税应视同已经 缴纳了被投资企业适用税率的已纳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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