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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实行谈话提醒制度           
中注协实行谈话提醒制度
作者:徐涛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2-10-18
  北京消息 日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正式印发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谈话提醒制度(试行)》,并从1月22日起正式执行。 据悉,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负责实施本地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谈话提醒工作;中注协根据需要可直接组织谈话提醒工作。 该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注协及各地注会和资产评估协会,应当约请事务所、机构的负责人和相关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谈话提醒:1、涉嫌违反法律、法规;2、涉嫌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规定;3、其他有必要谈话的情形。 该制度对谈话提醒应做的准备工作及谈话的时间、地点、要求等内容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同时规定,通过谈话,发现谈话对象存在情节轻微的违规执业行为,但不构成行政处罚的,谈话约请部门应予以严肃训戒并要求整改;通过谈话,发现谈话对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予以进一步做出调查处理的,谈话约请部门应依法转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该制度还规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在一年内被谈话提醒累计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并证实有违规执业且被提出口头警告的,其执业资格年度检查不予通过。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谈话提醒工作情况总结上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记者 徐涛) 来源:上海证券报200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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