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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会计作假账将受重罚           
湖北:会计作假账将受重罚
作者:张毛清 文章来源:中国广播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4-7
湖北省日前作出规定:会计作假账,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相关责任人将受重罚。刚刚通过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这一规定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首次将会计委派制、会计集中核算以法规形式加以确认。“办法”规定“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并为用人单位提供会计人员诚信资料的查询服务”,同时对造假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从事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此外,该“办法”总则中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执行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业内人士指出,会计作假账,往往是“依领导旨意办事”,建立单位负责人责任制,有利于从根本上杜绝假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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