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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实务》要重点关注的八个考点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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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财经教育…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5-23 11:56:21

第六部分 征管法  
6.1税收滞纳金分两段计征(新《征管法》第三十二条),2001年4月30日前按照千分之二计算,从2001年5月1日起按照万分之五计算,累计后征收。  
6.2关于计退利息(新《征管法》第五十一条),对纳税人多缴的税款退还时,自2001年5月1日起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的利率计退利息。新《征管法》第五十一条对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税款的退还,不包括预缴税款的退还、出口退税和政策性税收优惠的先征后退等情形  
6.3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关税及海关代征税收的征收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6.4请参阅教材542-543页,第(一)项中的一,二,和第(七)项中的一,二,三这五个事项是必经复议项目。  
6.5教材538页的例13-8中是个老题(里面涉及的是2000年的涉税事项),所以,它适用的还是老的《征管法》:扣缴义务人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该税款由代扣人承担,但是根据新的《征管法》的规定已经不是由扣缴义务人承担了(但是会被处以罚款和滞纳金),大家应该以新的规定参加考试。  
第七部分 简答题预测  
1.注册税务师执业的三个基本原则  
2.建筑安装业的审查要点 

3 《税务代理工作报告》要作为重点,特别是它的定义和七大内容。  
4  金融业的审查要点  
5  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的审查要点  

6  房地产开发企业审查要点  
7  转让无形资产审查要点  
8  印花税纳税审查代理实务  
9 个人所得税代理纳税申报操作规范(注意以计算方式出题)  
10 帐务调整的原则,基本方法,以及分摊率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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