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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字体: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作者:国家税务…    财经法规来源:文摘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8-21

                      国税发[200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保证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正确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的规定,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实际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将情况反馈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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